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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爱情的困惑 为什么? 怎么办?
 
  

恋爱心理困境之二:

  能做恋人的异性朋友难寻这种恋爱心理困境的原因主要在于对友情和恋情的认识还很肤浅,并缺乏对社会中人际关系的科学认识更证实了他们的性心理发育的确滞后于性生理的成熟。当然,也不排除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观念更新所形成的复杂人际关系对大学生们的影响及心理冲击。

  揭示爱情的自然性、社会性和复杂性,引导大学生在寻求爱情的过程中既要有主观上的用心、又要顺应自然。择偶中的逆反心理、从众心理、恋爱错觉等都会事与愿违,极易伤害自己和同学。从这个意义上看,恋爱过程中的心理困境,大多源于自身。为此,在与异性的交往中要学会控制感情,勇于说“不”,不自作多情,更不要错把迷恋当爱情。

恋爱心理困境之三:

  不知如何面对婚前性行为和“试婚”现象这除了与大学生性心理发育的成熟及角色的特殊性相关外,一方面是受西方“性自由、性解放”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在学校性知识教育上的薄弱、大众媒体宣传的不适当有关。

  辅导的重点在于优化大学生们对婚恋与性科学知识的认知和对社会的认知,强化大学生们的责任意识,即对自己、对朋友、对父母、对社会和集体应承担不同内容与程度的责任。具体做法:一是开设指导大学生们正确处理好恋爱与学业、恋爱与成才、恋爱与身心健康、恋爱与人格塑造等方面的辅导课,以及性生理、性心理、性社会等方面的健康知识教育;二是进一步为大学生们提供恋爱心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机会与条件;三是为大学生们提供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为社会服务的机会,让他们去感受为社会服务实现自身价值的成功心理体验。笔者今年初利用考试改革的机会,指导大学生们回复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约200封心理咨询信件,得到了有关单位和大学生们的认可和好评。用学生们的话说:“这样的考试不仅让社会检验了我们所学知识的水平,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感到了一种成就感和使命感,增强了我们的责任意识,同时,在给来信的朋友调节心理问题的过程中也提高了我们的心理素质……”受过这种教育的大学生,比没有受过有关教育的大学生,在对待“婚前性行为”、“试婚”和恋爱等问题时要理智得多,在认识水平上也比较科学。

  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身的意识。自我意识表现为自我概念、自我评价和自我理想的辩证统一。所谓自我意识的混乱是指个体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概念和适宜的自我态度,以致不能达到自我同一性的确立而获得安定、平衡的心理状态。

  青年期被称为“第二次诞生”的时期,是自我意识迅速发展和确立的阶段。青年期又一重大发展课题就是学习如何认识自我和理解自我,这一发展课题的完成与否直接关系到健全人格能否建立。

  青年期自我意识的确立,是在自我明显分化的基础上完成的。在这一阶段,出现了两个“我”,一个是作为被观察者的“我”(me),另一个则是作为观察者的“我”(I),也就是“主体我”与“客体我”的分化。这种分化意味着青年期自我矛盾冲突的加剧,对自我的肯定和否定,“客体我”与“主体我”的矛盾斗争。主体我与客体我的矛盾一旦激化,将使青年难以确立自我形象,也就无法形成自我概念,从而引起情感急剧波动,导致青年一时难以自我接纳。青年期许多心理上的不适应由此而来。

  对于青年期的大学生而言,如果在主体我与客体我分化的基础上,能够形成新的认知水平上的协调统一的自我,那么就能建立良好的自我意识,反之则可能出现自我意识的混乱。在大学生中,良好自我意识的确立,意味着他们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身份角色与社会地位,并对这种认识有恰当而适宜的态度。自我意识对个体行为具有直接的支配作用。一般而言,持有较适宜的自我概念的人,在采取行为时,也往往恰当适宜,反之则往往与现实不相适应甚至发生冲突。

  大学生自我意识的混乱通常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过高的自我评价,另一种则是过低的自我评价。过高或过低的自我评价往往导致个体自我意识确立过程中的过分自负或过分自卑这两大心理缺限。它们是妨碍良好自我意识形成的心理障碍。

  过低的自我评价。处于这种意识状态的大学生,在把理想我与现实我进行比较时,对理想我期望较高,又无法达到,对现实我不满意,又无法改进。他们在心理上的一个特征就是自我排斥。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理想我与现实我的距离过大所导致的自我矛盾冲突,他们往往会产生否定自己、拒绝接纳自我的心理倾向。这类大学生往往降低人的社会需求水平,对自我过分怀疑,压抑自我的积极性,并可能引发严重的情感损伤和内心冲突。他们的心理体验常伴随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丧失和情绪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郁等现象,尤其是面对新的环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时,常常会产生过激行为,酿成悲剧。近几年来发生的大学生自杀事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由此心理问题所导致。

  过高的自我评价。这是一种与过低自我评价相对立的自我意识状态。在这种自我概念的支配下,个体往往扩大现实的自我,形成错误的不切实际的理想自我,并认为理想我可以轻易实现。这种类型的大学生往往盲目乐观,以我为中心、自以为是,不易被周围环境和他人所接受与认可,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和不满。因此极易遭受失败和内心冲突,产生严重的情感挫伤,导致苦闷、自卑、自我放弃。有时会引发过激行为和反社会行为。

  去年初上海某著名高校计算机专业大四学生陈慎,因在寝室盗窃走进了铁窗。他坦言,作案是为了让自己失败得更彻底。由于想当然认为自己能当“领导”,做“伟人”,加之从中学以来养成的自我中心和盲目乐观的心理,当在现实的学业与班干部竞选中受挫折时,他不是努力缩小理想我与现实我的距离,而是自我放弃,经常逃课。最后,他成了全系最差的学生,无法正常毕业。面对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当初专业选择的错误,并最终以犯罪的方式来渲泄自己的苦闷。正如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王建中教授指出,陈慎一案暴露出现今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自我定位不准,挫折承受力较差,一旦遇到较大的压力,容易产生过激行为。”

  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是建立良好自我意识的基础,同时也是健全人格形成的重要保证。健全的人格能够推动亲社会行为的产生,而有缺限的或不健康的人格则可能推动反社会行为。因此,积极促进平衡、协调而统一的自我意识的建立,对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预防违法犯罪问题的产生具有建设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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